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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1)

富士康: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1)
来源:ofweek 时间:2013-10-30
“强制学生加班”、“女工兼职卖淫”、“女工加班至月经紊乱”,这是全球的代工厂 富士康 近期的新闻关键词。似乎,从2011年富士康出现多起员工跳楼事件以来,富士康的此类负面新闻就始终是富士康逃不掉的梦霾。然而,从客观事实上来讲,拥有百万员工的富士康却又是内地为数不多,严格遵守劳动法、管理规范、为加班员工提供合法加班费的代工工厂。可奇怪的是,为什么这样一个管理规范、且在制度上完全合法的富士康一直被外界抨击为“血汗工厂”?又为何总是被媒体“口诛笔伐”?

屡屡中枪的富士康

谈起富士康,首先映入脑海的可能是跳楼、血汗工厂、罢工、厂妹、学生工等字眼,但是在这些事件里,并不是所有的事情主角都是富士康,本来是配角或者仅仅沾边,富士康也被认当做了主角,且屡屡中枪。

下面来看一下关于富士康的三起案例:

1.学生实习为学校制度,非富士康所为。近日,有媒体报道称,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强制安排千余名大学生进入富士康烟台工厂实习,且实习岗位与专业不对口。此外,校方称中途退出者将失去“6个技能学分”,并无法拿到学位证。一直处于舆论风口浪尖的富士康陷入“学生工”风波。

目光又聚集在富士康身上,有人认为富士康“又犯事了”。但跳出来看,事件的主角其实是另外一个——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在该院出台的《学生实习实践(校企合作)管理办法》中,写明了“学生实习实践(校企合作)属于必修限选课程”,并规定社会实践按10-14周安排,6个学分。所谓“必修课”,指的是学生必须修习的课程,按教学制度来讲,修不过拿不到学位证符合规定,在每个高校都是如此。至于去哪儿实习,实习内容是什么,则是由学校安排决定的。学校此后承认,在此次事件中忽视了专业差异,实践活动形式单一,学分置换选择余地小,但是这些是学校政策制定问题,跟富士康关系不大。

“学生工”中另一个关注点是报道称富士康强制实习生加班、上夜班,但是据参加过此次富士康实习的一位学生小陈说:“加班都是自愿的。有的同学从头到尾实习期间都不加班,只工作8个小时。”8月份他的工资是2000元,9月份3400元,其中加班费2000多元,“国庆加班给三倍工资,这点富士康做得挺好的”,他说。

2.“兼职厂妹”,这事能怪富士康吗?9月份,有媒体报道在深圳富士康工厂内存在兼职“厂妹”,尽管媒体在报道中写道,兼职厂妹不是普遍现象,仅作为个案存在,但是富士康还是成为舆论的焦点。

对于一个几十万20岁左右年轻人聚集的地方来说,性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日复一日的重复工作将他们的生活变得索然无味,只有下班以后的时间才能尽情释放自己。除了枯燥,收入低也成为厂妹下水的潜因。远离家乡,来到都市,年轻人面临的诱惑无处不在;而每天重复的工作也让性苦闷则如影随形。这已不单单是富士康面临的麻烦,这些个案是90后打工者给相关部门和社会学家出的一道新命题。不能因为发生在富士康,就认为富士康存在问题,对把矛头对准了富士康。其实这些现象同样发生在其他年轻打工者聚居区,但不过它是富士康,它被媒体报道出来,才导致它成为舆论的焦点。

关于收入问题,在2010年的富士康系列跳楼事件后,很多媒体将矛头对准了富士康的加班制度,但富士康的工人并不这样想。一位曾经的富士康员工说出了很多工人的想法:“他们如果不来这里,一大部分人过得肯定没现在好,另一部分人也好不到哪里去。这些人该怎么活,从来不是他们自己定的。前两年跳楼,媒体喊打喊杀,富士康改了制度,加班少了,于是工资就少了,有人问过这些员工愿不愿意么?”冷静想一想,工资水平是入职前商议好的,如果工人接受,才会签订合同,如果觉得工资水平过低,完全可以不来富士康。所以工资并不能作为厂妹出现的理由。